《开封市“十四五”地热供暖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获批。该市“十四五”将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400万平方米。
其中,2021-2022 年,新增地热供暖面积25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7.25万吨,每年碳减排量18.12万吨,总投资8.75亿元;2022-2023年,新增地热供暖面积45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13.04万吨,每年碳减排量32.61万吨,总投资15.75亿元;2023-2025年,新增地热供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20.29万吨,每年碳减排量50.72万吨,总投资24.5亿元。
《规划》指出,根据地热开发利用进展,在开封市辖县/市核心区进行地热开发利用推广。改善分散式小区块开发管理方式,建立以地热换热站为基本单元的大区块管理模式,创建河南省(或全国)地热资源利用示范基地。
《规划》明确,各个项目开发时需充分结合项目地地热资源条件,科学制定总体供暖方案。总体供暖方案以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供暖为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辅以浅层水热型地热供暖、空气源热泵、地埋管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供暖等其他供暖形式作为补充。
据悉,“十四五”期间开封市地热供暖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包括下辖五区四县。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禹王台区、祥符区,兼顾规划全市县城其他区域内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青年路,西至开封郑州交界处,北至复兴大道,南至国道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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