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广东省市场规模优势,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氢能、波浪能、天然气水合物、智能电网、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核能、生物质利用、地热能等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示范项目。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规划》要求在工业领域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深度利用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在建筑领域持续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建筑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方面,《规划》提出,建成梅州、 阳江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云浮水源山、 肇庆浪江、 汕尾三江口、 惠州中洞、 河源岑田、 梅州二期、 阳江二期、 茂名电白等抽水蓄能电站。“十四五”时期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40万千瓦。
《规划》明确,加快新型充换电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储能系统集成、试验检测、监控运维、梯次利用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布局大容量储热 (冷) 、物理储能等创新储能产业,推进广州、深圳、惠州、肇庆储能生产制造、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研究出台鼓励“储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证制度,加快制定化学储能、多能互补等能源新业态的标准体系和配套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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