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列入12项重点任务之一。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日前曾表示,农村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保障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也正在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十四五”时期,国家能源局将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重点利用院落空地、田间地头等地推进风电、光伏分布式发展,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二是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助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三是持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供电保障水平,筑牢乡村振兴电气化基础,发挥好农村电网的能源枢纽平台作用。多措并举,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加快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惠及农业农村农民,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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