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造是城乡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据介绍,“十三五”以来,山东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6.2亿平方米,2021年新增绿色建筑1.7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7%,占城镇新竣工建筑比例达94.2%。
《若干措施》要求,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热替代,加快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2025年基本完成农村取暖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重超过10%,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支持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
《若干措施》指出,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零碳社区试点建设。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服务,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下降5%和6%。
为确保完成《若干措施》提出的“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的目标,下一步,山东省还将健全激励约束措施,将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纳入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支持范围,将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纳入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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