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方案》提出:
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开发运营模式,重点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方案》截图
提升建筑电气化发展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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